接下來東莞房屋檢測公司小編來給大家講講唄鑒定為危險房屋是如何處置的!
(一)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可以解除危險的房屋;
(二)變更使用,適用于改變用途后能夠安全使用的房屋;
(三)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
(四)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五)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加強行業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對房屋安全鑒定活動的監管機制,督促提升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服務能力,落實鑒定報告備案工作,針對危險房屋指導制定整治方案,推動隱患整治,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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