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動態 > 行業新聞
房屋安全檢測鑒定有很多種種類,它們之間也存在著不小的差別,它們主要的差別在什么地方呢?
房屋安全鑒定分為以下幾項:
1、委托鑒定。委托鑒定包含了:自行委托鑒定、協商委托鑒定、法院指定鑒定三種情形。
2、代為鑒定。當委托人不具備委托能力或者不及時進行鑒定和整治并很可能造成安全事件時,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國家相關單位代為申請鑒定的行為。
3、房屋安全鑒定與驗房的差別。驗房屬于那種宏觀檢查范圍,其深度、廣度和責任遠比不上房屋安全鑒定。驗房的主要要的就是是發現問題,表明問題存在的地方便可。而房屋安全鑒定是發現問題的位置進行分析,評判房屋的安全等級。二者有著本質的差別。
4、房屋安全鑒定與建筑工程質量鑒定的差別。
區別如下:
(1)鑒定對象不同。房屋安全鑒定,是對既有房屋并投放使用,一般來說為使用2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鑒定的對象是在建或者還未投放使用的房屋建筑。
(2)鑒定流程不同
(3)檢測量和檢測環境不同
(4)執行標準不同
(5)鑒定成果不同
5、建筑抗震鑒定與房屋安全鑒定。建筑抗震鑒定主要是根據房屋抗震體系和抗震措施完整水平,對現有房屋的設計施工質量和現狀、抗震設防規定以及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進行評估。而房屋安全鑒定是根據房屋安全和使用狀況進行查勘、檢測、驗算、鑒別和等級評判,側重于房屋的可靠性檢測,其中安全性評估和正常使用性評估是房屋安全鑒定的重要內容。
6、房屋質量司法鑒定和房屋安全鑒定的差別。房屋安全鑒定在出現訴訟過程前,房屋質量司法鑒定出現在訴訟過程中。